今天CSDN的频道编辑姜磊,来邮件邀请我做移动频道技术顾问。对我来说,这是一种极大的荣誉,我很高兴,也很感谢姜磊。不过若我真去干这活,熟悉我的人一定会笑掉大牙。何也?原因是我的学习方法,让我不能担此重任。
我是那种只专注于自己领域的人,对外界几乎不管不问,在手机行业混了几年,对手机行业很多常识都一无所知。曾经有一个自称是GSM协议的高手,想和我交流技术,得知我连MTK都不知道后,他可能大失所望,结果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前几天我和三星一位技术主管聊天,他滔滔不绝的给我分析了目前业内的形势,还讲了一些大公司的传闻。整个过程中我一句也插不上,最后我还问他TI的中文名叫什么,估计令他大跌眼镜。你说我适合去做移动频道技术顾问么?
姜磊说,“我们的要求很简单,您只要每天至少给我们推荐两篇文章(多多益善),要求带上您的评论就可以了。同时,我们希望其中有一些最好是国外的最新技术内容(经过简短的翻译)。
”呵,这么简单的要求!对于我来说却是难得不得了,因为我很少上网看文章,特别是新闻性质的文章。
我确信我的技术知识面比身边80%以上的同事都要广,但这仅限于经典的理论和方法。如果讲新东西,和falls_huang这样的高手相比(非常感谢他),我只能归于那种孤陋寡闻的一类。
当然我也是比较爱学习和研究的人,在技术上,我绝不会妄自菲薄的,只是我的学习方法不一样罢了。这里谈谈我的学习方法,大家不要误解,写这篇BLOG的原因不是好为人师,只是想说明我不能担此重任的原因。
重基础胜于技巧。像大多数人一样,刚开始接触计算机时,我也很喜欢去玩一些小技巧,喜欢玩DOS/BIOS中断,去研究病毒和反拷贝之类的东西,也喜欢把窗口搞得奇形怪状的。
后来发现这些东西没什么实际价值,而且我更敬重科学家和工程师而不是黑客(当时对黑客误解),我希望系统的学习计算机和软件开发。后来按照教网络的老师给大家制定的学习计划,一直读下去,花了几年时间,把基础打得比较扎实,这是我最引以自豪的。
现在回过头来看,技巧也是有用的,但只限于解决问题,遇到问题时。我会通过google查找别人所写的技巧和经验,但从来不会花时间去看技巧性的文章。我自己有时也会写一些技巧/经验性的BLOG,但那是给人解决问题时参考的,而不是给人学习的。
从技巧学起那是本末倒置的,很容易陷入歧途,那些以掌握奇技淫巧而沾沾自喜的人,多半是走火入魔了,一般不会有什么实际的本事。基础知识是正宗内功,比花拳秀腿有用得多。
看书胜于看杂志。我几乎从来不看杂志和报纸,但我会经常去逛书店,只要有我感兴趣的书,马上买下回家阅读。《程序员》杂志比较例外,但我也不会订它,到年终时才会买一份合订本回来翻翻。
我爱看书胜于杂志的原因有二:一是书本更专业,写书比写短文困难得多,只有相当的功力的人才能出书(国内有些例外),所讲的内容也更系统。二是杂志的内容太泛,涉及的东西太多,容易把人搞蒙,结果这里看看,那里看看,没有时间静下心来深入的学习。最后除了知道一些概念外,什么也没有学到。
看代码胜于看文章。在CSDN、MSDN和一些linux网站上,有很多精品文章,但我除了在中午休息时间,会花十来分钟浏览一下外,很少去看这些文章。当然像孟岩和jserv这样的高手写的文章例外,读他们的文章是一种享受。
我想了解某项技术,通常的做法是看相关代码,直到遇到困难是才看相关文档。我认为看代码,对技术有更深的了解,提高看代码的能力,也会提高写代码的能力。当然看代码要花更多的时间,不过看代码是一举多得,我认为这些付出是值得的。
和朋友讨论胜于上论坛。除了实在无聊的时候,比如放长假外,我从来不上论坛。但我经常和朋友一起讨论技术问题,无论是在MSN上,还是面对面的。论坛里是有精品文章,但是少之又少,花大量的时间去泡论坛,个人觉得有些浪费时间。
我认为论坛是只适合于新手和热心肠的高手,不适合于大部分的程序员,我身边的高手也是很少泡论坛的。论坛给我的感觉是,高人来无踪去无影,总是见不着,看到都是跪地求XX代码的懒汉。
当时,这是几年前的感觉,现在可能世道变了。而与朋友/同事的讨论,则是有目标的,是实时的,这样的讨论效果好得多。
写BLOG胜于看BLOG。有些朋友来信说,非常感谢我在BLOG中分享技术知识,让他们受益非浅。其实我更要感谢他们,感谢他们的支持和鼓励,让我坚持写下去。写BLOG是一种非常好的学习方式,它让我去整理自己的思路,加深我对所学知识的理解。
当然我也会经常去看一些朋友和高手的BLOG,了解他们最近研究的热点等等,从中也学了不少东西。呵,建议大家都去写BLOG,若有人愿意和我交换BLOG链接的,可以发邮件给我。
学习方法没有好坏之分,只是适合与不适合的差别。如果你说你喜欢上论坛,从论坛上学了很多东西,这种方法很适合你。如果你说喜欢看杂志,从杂志上学了很多东西,这种方法也适合你。
总之,每个人观点不一样,方法不一样,但最终目标都是学习知识,这就是所谓的殊途同归。本文观点纯属一家之言,若有得罪望谅解。
来源:http://blog.csdn.net/absurd
作者:Li XianJ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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